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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法律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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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编号: 10278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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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介绍
规格与包装
  • 商品名称:宋代的法律与秩序
  • 商品编号:10278783
内容简介
    循着社会组织类型环环相套的层级逐步深入考察,我们发现,最关键的层级在于社会单位之间因不同的社会文化与组织而展示出差异的地方。在这一层级上,社会单位被划分为一个个独立的文化实体与政治实体。
作者简介
    马伯良,美国汉学家,亚利桑那大学东亚系教授,主要从事宋史与中国法制史研究,著作有《中国南宋乡村职役》(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71年版)、《宋代法律与秩序》(剑桥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一版,2007年第二版):已翻译为中文版的论文有:“宋代竞渡骚乱罪——从《名公书判清明集》看法律案件的解决”(戴建国译)等。
杨昂男,1978年生,法学博士,历史学博士后,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讲师,跨学科法律研究项目主任。曾在《政法论坛》、《法学家》、《法学评论》、China Legal Frontier等期刊发表文章十余篇,译著有《马克思主义与法的一般理论》等。
    胡雯姬,女,1985年生,华中科技大学法学硕士,主要研究领域为宋代法律史。
    朱勇男,1955年生,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研究方向为中国法律史。曾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等期刊发表文章数十篇。代表作有《清代宗族法研究》、《中国法律的艰辛历程》、《中华帝国的法律》(译著)。
    张中秋男,1962年生,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研究方向为比较法律文化。曾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等刊物发表论文百余篇。代表作有《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中日法律文化交流比较研究》。
    朱腾男,1982年生,法学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曾在《哲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代表作有《思想家治国之道》(合著)及《从编年史到经典:董仲舒的春秋诠释学》(译著)。
目录
前言
缩略词
第一章 导论
第二章 历史脉络
第三章 犯罪与罪犯
第四章 非正式与半正式执法机构法
第五章 正式文官执法机构
第六章 军队在执法中的作用
第七章 执法与监督:监察官的作用
第八章 执法官员之选任
第九章 城镇犯罪与安全
第十章 宋代刑罚体系
第十一章 宋代的监狱和狱卒
第十二章 编配
第十三章 死刑
第十四章 刑罚的更改
第十五章 结论
译后记
精彩书摘
    法律实施与刑罚制度当然是处理社会冲突的核心制度,不过我们将会看到,在中国的宋朝,法律施行制度被预设并建构为一种具有更多的社会整合功能的制度。此外,宋代的刑法制度,作为一种表达国家权力的制度,可以将犯人驱逐流放至常态社会之外,但一旦犯人经过改造之后,这种制度又被设计为允许和鼓励其重新回到日常社会中来。那些打破了被广泛接受的社会规范的人尽管威胁到了公共利益,但仍被接纳为人民的一部分。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仅仅简单地制止他们的劣行,而在于将他们从他们自身之恶中拯救出来。
     对那些违犯了重要的社会规范,从而威胁到社会秩序的人们,中国宋代时的应对措施受到如下条件的制约:对于人类天性的信念、管理能力与技术水平、国家经济的发展程度、对历史经验教训与现实情况的群体认知、对资源的控制,等等。意识形态、财政、技术等交织为用,建立起一套制度与实践的方案,以保护社会秩序与统治集团的政治权力。其中有些制度与实践是教育性的,其目的在于通过教诲,使“正确”的行为举止深入人心。另一些制度与实践则是法律的,其目的在于明确许可的行为的界限之所在,并对那些逾越这一界限的行为做出适当的处理。
    ……
  • 著者[美]马伯良
  • 译者杨昂,胡雯姬
  •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562036920
  • 版次1
  • 包装平装
  • 出版时间2010-10-01
  • 用纸胶版纸
  • 页数477
  •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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