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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现行刑律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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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编号: 12313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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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介绍
规格与包装
  • 商品名称:大清现行刑律讲义
  • 商品编号:12313686
产品特色
  《大清现行刑律讲义》成书已逾百年,作为清代律学最为晚近的一部着作,该书贯通中西,不仅荟萃了有清一代传统律学研究的精华,还引入了近代西方刑法的概念、条文作为中律的参考。本害不仅是研究清代律学的重要资料,其对于人们反思法律移植的利弊得失、考察东西方刑法理念之异同亦均具有较高的学理价值。
  吉同钧(1854~1934)字石笙,号顽石,陕西韩城人。三十七岁始中进士,分刑部任职,受薛允升和赵舒翘两位“陕派律学”前辈的指点和影响,加之自身对律学的刻苦钻研,终成一代名家。清末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在《大清现行刑律讲义》的序言中评价道:“当光绪之初,有豫、陕两派,豫人以陈雅侬、田雨田为最着,陕则长安薛大司寇为一大家。余若故尚书赵公及张麟阁总厅丞,于《律例》一书,固皆读之、讲之而会通之。余尝周旋其间,自视弗如也。近年则豫派渐衰矣,陕则承其乡先连之流风遣韵,犹多精此学者。韩城吉石笙郎中同钧,于《大清律例》一害讲之有素,考订乎沿革,推阐乎义例,其同异重轻之繁而难纪者,又当参稽而明辨之,博综而审定之,余心折之久矣。”
内容简介
  “律例丛刊”是以《大清律例》为主要内容,分研究论文、专题研究以及大清律例点校等不同形式,对我国古代法典之最后形态及典型代表进行深入多视角的研究。“律例丛刊”内容深蕴我国传统法制之经验,凝结数千年绵延不竭之文化,具有极大的学术价值及现实意义。
  “律例丛刊”之《大清现行刑律讲义》是晚清著名律学家、法律馆总纂官吉同鈎为讲习《大清现行刑律》而专门撰写,共八卷,与《大清现行刑律》体例相对应,分为“名例、职制、公式、户役、田宅、婚姻、仓库、课程、钱债、市廛、祭祀、礼制、宫卫、军政、关津、厩牧、邮驿、盗贼、人命、斗殴、骂詈、诉讼、受脏、诈伪、犯奸、杂犯、捕亡、断狱、营造、河防”共十三门,收录律文三百八十九条、附例共计一千三百二十七条。正文内容以律文居前、讲义居中、例文居后。其中,律文和例文为《大清现行刑律》原文,讲义是对律文和例文的阐述与解读。
  《大清现行刑律讲义》是法制史,尤其是研究清史领域学者及研究生的重要参考书。
作者简介
  栗铭徽,河南开封人,1982年5月生,2005年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本科毕业,2009年河南大学法学院法律史专业研究生毕业,2015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法律史专业博士毕业,并于同年进入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清代法制史,参与《中国法律史学的新发展(2013年)》一书的撰写工作,博士论文题目为《清代<户部则例>研究》。
目录
大清现行刑律讲羲原序之一
大清现行刑律讲羲原序之二
大清现行刑律讲羲原序之三
大清现行刑律讲羲原序之四
大清现行刑律讲羲原序之五
大清现行刑律讲羲缟修者名单
大清现行刑律讲义原凡例
大清现行刑律讲羲目景
大清现行刑律讲羲卷
名例上
五刑
十恶
八议
应议者犯罪
应议者之父祖有犯
职官有犯
文武官犯公罪
文武官犯私罪
犯罪得累减
称道士女冠
断罪依新颁律
断罪无正条
五徒三流二遣地方

大清现行刑律讲羲卷二
职制
官员袭廕
滥设官吏
信牌
贡举非其人
举用有过官吏
擅离职役
擅勾属官
交结近侍官员
上言大臣德政
公式
讲读律令
制书有违
弃毁制书印信
上害奏事犯讳
事应奏不奏
出使不复命
官文书稽程
同僚代判署文案
增减官文书
漏使印信
……

大清现行刑律讲羲卷三
大清现行刑律瓣羲卷四
大清现行刑律讲羲卷五
大清现行刑律讲羲卷六
大清现行刑律讲羲卷七
大清现行刑律讲羲卷八
  • 著者[清]吉同钧
  •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302458470
  • 版次1
  • 包装平装
  • 开本32
  • 出版时间2017-01-01
  • 用纸胶版纸
  • 页数482
  •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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