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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演化与创新经济学丛书:制度演化的逻辑 基于认知进化与主体间性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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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编号: 1190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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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介绍
规格与包装
  • 商品名称:中国演化与创新经济学丛书:制度演化的逻辑 基于认知进化与主体间性的考察
  • 商品编号:11902085
产品特色
  本书是一项关于制度基础理论的研究。笔者试图在制度经济学已有成果的基础上,通过自己的研究消除制度经济学中存留的各种无法解答的尴尬和悖论,如“唯理主义的制度悖论”及“哈耶克悖论”等,并最终解开“制度之谜”。在本书中,笔者以认知进化和主体间性作为人类理性和互动行为的现实支点,希望通过对既有制度研究成果的整合,来提供一个更为基础的制度理论。为此,本书采用了跨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引进了物理学领域从牛顿力学到经典热力学的成果、生物学领域的达尔文进化论和奥菲克的人脑进化理论、哲学领域的主体间性哲学认识论等其他学科的相关理论。以这些跨学科的理论知识为支撑,从认知进化和主体间性两个角度出发,指明了现有制度分析范式的缺陷及其必要转向,并在演化思维的指导下,通过对“制度与理性”这一核心命题的考察,对制度演化的内部逻辑进行了探索。
  1.关于本书的主题
  由于对转轨经济制度改革问题的关注,在试图从制度分析的角度寻求一种较为理想的解释时,明显觉得缺乏一种“一般性的”制度理论,而现有的制度研究成果则由于存在较多分歧,难以为转轨经济的制度变迁提供良好的解释。
  从现有的制度经济学家的立场来看,新古典经济学家与新制度经济学(NIE)学者多倾向于采用基于完备理性或是有限理性的制度均衡观念,而老制度经济学(OIE)学者和演化学派则更倾向于主张制度演化观念。尽管从目前的制度分析进展来看,制度分析内部已经出现了从均衡制度观转向演化制度观的趋势,但由于演化制度观很大程度上仍然受达尔文进化论和社会达尔文主义所主张的无意识演化观念的桎梏,因而无法有效解释人类动因参与制度演化的事实。此外,经济学制度分析在很大层面上由于受到唯理主义、功利主义、个人主义及主体性哲学认识论的影响,对于制度演化逻辑的认识也存在明显的偏差。上述片面的认识及彼此相斥的态度,似乎是导致现有制度理论难以解释转轨制度变迁现实的根本障碍。在笔者看来,这些困难集中表现为以下两个分歧:一是牛顿静力学所支撑的封闭性制度均衡观和复杂科学所支撑的开放性制度演化观的分歧;二是达尔文进化论支撑的无意识演化与奥菲克人脑进化论和广义进化论所支撑的有意识演化的分歧。
  鉴于以上事实,本书在对现有制度理论进行有效整合的基础上,从认知进化和主体间性两个视角切人,对人类理性形成的认知进化过程及制度演化的基本逻辑重新作了澄清和阐释。通过引入奥菲克关于人类(脑)进化之经济起源的研究成果,为认知进化的过程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动力学解释,而这一动力恰是人类在个人行为层面和社会系统层面所依赖的独特的商业交换。同时,通过引入哲学领域从主体性哲学向主体间性哲学的认识论转向,说明了人类理性和认知进化的必要条件依赖于社会系统内部的“主体间性”的交往互动特征。换言之,笔者试图在重申“人类认知是一种进化理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理性所内涵的意义和评价标准都源于主体之间的互动交往(即主体间性),而这种互动交往行为最理想的精炼形式则是“商业交换行为”。
内容简介
  《中国演化与创新经济学丛书:制度演化的逻辑 基于认知进化与主体间性的考察》通过对既有制度研究成果的整合,从认知进化和主体间性两个角度出发,指明了既有制度分析范式的缺陷及其必要转向,并通过对“制度与理性”这一核心命题的考察,对制度演化的内部逻辑进行了探索。《中国演化与创新经济学丛书:制度演化的逻辑 基于认知进化与主体间性的考察》指出,现有制度理论的分析框架存在两个内在分歧:一是以牛顿静力学为支撑的制度均衡观和复杂科学所支撑的制度演化观的分歧;二是以达尔文进化论为支撑的无意识演化与奥菲克人脑进化论和广义进化论所支撑的有意识演化的分歧。因此,制度演化分析必须实现一种两阶段的范式转换:一是从制度均衡观转向制度演化观;二是从制度的无意识演化转向制度的有意识演化。《中国演化与创新经济学丛书:制度演化的逻辑 基于认知进化与主体间性的考察》通过认知进化与主体间性两个视角的考察,揭示了商业交换——作为基础互动行为,对人类认知水平提升和自发扩展秩序的推动作用,并有效说明了进化理性对制度演化进程的积极影响和内在限度。
  《中国演化与创新经济学丛书:制度演化的逻辑 基于认知进化与主体间性的考察》适用于从事制度经济学、演化经济学及人文社会科学跨学科研究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
作者简介
  顾自安,男,1977年5月出生,宁夏平罗人,经济学博士、博士后,高级经济师,主要从事制度经济学和演化经济学领域的跨学科研究。现供职黄河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华书店常务副总经理。先后在香港《二十一世纪》、新加坡《远东中文经贸评论》、《教育与经济》、《中国经济问题》、《新政治经济学评论》、《演化与创新经济学评论》、《经济评论》、《当代经济研究》、《东岳论丛》、《当代经济管理》、《金融教学与研究》、《经济研究资料》、《中国农村信用合作》、《上海商学院学报》、《中国信息报》、《中国经济导报》、《西部社会》等国内外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主持和参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专项课题研究50余项。
目录
丛书序一
丛书序二
序言
前言

第1章 导论
1.1 为什么要研究制度
1.2 制度为什么重要
1.3 经济学家如何理解制度
1.4 转轨经济提出的制度难题
1.5 制度演化分析要做什么

第2章 制度分析的研究范式
2.1 OIE与NIE制度范式的比较
2.2 制度演化范式溯源
2.3 制度演化分析需要何种范式

第3章 制度演化分析范式的重建
3.1 从制度均衡观到制度演化观
3.2 从“无意识演化”到“有意识演化”
3.3 范式重建的背景知识

第4章 基础制度理论的若干问题
4.1 制度本体论探索:什么是制度
4.2 制度发生学探源:制度是如何形成的
4.3 制度的功能主义解释:分类与作用机制
4.4 制度变迁的动力与主体:个人决策与群体决策
4.5 制度的进化:制度演化的逻辑是如何展开的

第5章 制度与理性:对哈耶克命题的讨论
5.1 维系自由的秩序:自发演化的还是理性设计的
5.2 进化理性主义与建构理性主义
5.3 制度进化中理性的使命与边界
5.4 我们能“设计或创造”制度吗
5.5 制度演化及主体性控制的认知根源

第6章 制度演化分析的认知进化基础
6.1 交换倾向:人类进化的经济起源
6.2 个人认知的形成与扩散
6.3 个体与群体:主体间性
6.4 群体(社会)系统的进化解释
6.5 基于认知进化的制度演化

第7章 自发秩序的型构:无意识演化
7.1 个人习惯的形成与互动
7.2 自发秩序型构的四种博弈问题
7.3 习俗与惯例
7.4 文化的演化与自发秩序
7.5 非正式制度的演化与驻存

第8章 正式制度与立法:有意识演化
8.1 人类理性参与制度演化的三种组织形式
8.2 制度化与立法的公共选择机制
8.3 多数票规则的修正:克服投票悖论
8.4 政党政治与代议政府中的公共选择
8.5 终极立宪选择与宪政

第9章 制度演化与人类的内在限度
9.1 对“演化”的广义理解
9.2 如何理解制度演化
9.3 人类的内在限度及其可欲的未来
参考文献
后记
精彩书摘
  《中国演化与创新经济学丛书:制度演化的逻辑 基于认知进化与主体间性的考察》:
  与进化理性主义不同,建构论唯理主义所要求的认知观则是以完备认知的假设为前提的,它将理性视为独立于社会过程而存在的一种认知状态。因此,唯理主义思维中是不存在理性之进化起源的。源自笛卡尔之“建构论唯理主义”的基本理念,经由霍布斯而被阐释为“怀疑一切的态度使笛卡尔拒绝把任何不能以逻辑的方式从'清晰而且独特的'明确前提中推导出来的从而也不可能加以怀疑的东西视为真实的东西”(哈耶克,2000)。由此,“理性”被界定为根据明确的前提所作的逻辑演绎,而“理性的行为”也就仅仅意指那些完全由已知且可证明为真的东西所决定的行动。随之而来的必然结论就是:只有在这一意义上为真的东西才能导致成功的行动,进而能使行动者获得成功的一切东西就都是他在笛卡尔意义上进行推理过程的产物。唯理主义的这种认识论进路,实际上堕入了早期神学领域的“拟人化思维”之中,从而这种认识进路也就复活了那种将所有具有文化意义的社会事态都归结为理性发明和创造的倾向。由此,人类社会中的一切道德观念、宗教、法律、语言、文字、货币、市场,都被认为是经由人之理性而刻意思考并设计建构出来的。正是由于这种哲学观,“理性或刻意的行动”已经成为人们普遍的偏好.而“非理性”或“理性不及”正在沦为实质的贬义和讽刺。哈耶克指出,构成建构唯理主义信念之基础的假设乃是这一幻想,即人们主要是经由他所拥有的从明确前提中进行逻辑演绎的能力而成功主宰其周围环境的。
  不论是哈耶克,还是其他任何指责“唯理主义”信念的人,其实都发现了以下事实,即指导人之行为的认知理性,在行为之前并不是完美的。因为,作为社会主体的个人是处于一个变动不居的社会系统之中的,而外部环境的任何变化都将形成关于不同情势的新的信息架构,这需要新的认知来应对。这一过程在哈耶克看来,是基于“人关于事实性知识的永恒局限”而形成的进化理性;在哈贝马斯的意义上,则是经由交往互动而形成的有限的交往理性。而建构论唯理主义所要求的认知理性所具备的那种“不知来源、但却具备神奇的完美认知状态的理性”,显然是演化思维无法接受的信念。与之相反,演化思维所主张的认知进化严格依赖于我们对具体情势所涉信息的获取以及脑功能处理的结果①;此外,还包括在该结果上形成的个人认知理性经由互动交往扩散而达致的集体理性的各种机制。
  显然,通过以上从演化视角对“理性”的分析,我们大致已经廓清了认识理性所应具备的一种正确的条件。如果我们不放弃笛卡尔“基于逻辑演绎而推理为真的事实才符合理性”这一前提,那么在演化思维之下,我们所主张的乃是这样一种“理性”:①该理性必然存在一种认知来源,一方面它来自于基因遗传;另一方面它更大程度上来自于后天习得,即这种理性必然严格依赖于外部变动不居的环境所提供的信息对大脑的刺激一反应,而非建构唯理主义信念所主张的(那种神秘的和没有来由的)完美认知状态。②由于人类关于现实世界的“事实性知识的永恒局限”以及知识分立的存在状态这一约束条件,人类行为所依赖的理性必然是有限的。③理性之存在是以单个主体的人脑为功能载体的,因此,理性之原初形态必然是一种个人认知,而非群体认知,即我们所谓的“群体理性”概念并不具有一个真实存在的、可以像单个人脑那样进行推理的“脑中枢”结构。④由于人作为社会主体的存在,对于群体具有不可或缺的依赖性,因此,人之理性的形成不仅依赖于个人大脑对于外部环境信息的处理和加工而形成的认知,还依赖于共同体内部成员交往互动中通过交流、沟通而获取的群体认知。⑤人之理性的形成是内生于心智与社会的共同进化这一不可分的过程之中的,而非独立于这一过程而外生存在的。因此,理性本身必然随特定的情势、文化、传统、群体观念的变化而变化。至于理性所依赖的逻辑演绎之标准,在哈耶克意义上则受制于那种“隐而不彰的一般性规则”所提供的有限认知。
  ……
  • 著者顾自安
  • 出版社科学出版社
  • ISBN9787030314642
  • 版次1
  • 包装平装
  • 开本19
  • 出版时间2011-07-01
  • 用纸胶版纸
  • 页数291
  •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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